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在綜合考慮意向者的商戶資源、租金水平等基礎上,擬與南昌雅庭物業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庭物業公司”)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將南昌長途 汽車站第四層至第六層,以及南昌長途汽車站第一層(部分)和第二層(部分) 商鋪租賃給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 公司簽署南昌長途汽車站商鋪租賃合同的議案》,該議案表決結果為:8 票同意, 0 票反對,1 票棄權。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洛陽路 345 號 法定代表人:陶勇 注冊資本:100 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12 日營業期限:2017 年 05 月 12 日始 經營范圍:物業管理;自有房屋租賃;停車場服務;城市垃圾清運服務;洗 衣服務;家政服務;園林綠化養護;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各類廣告。(依 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擬簽署的商鋪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 1、租賃標的及租賃用途 (1)公司將南昌長途汽車站商業項目第四層至第六層出租給雅庭物業公司作 為商業經營之用,該商鋪(以下簡稱營業單元)建筑面積為 11,730 平方米(含 公共分攤面積),雅庭物業公司承租營業單元用途及經營范圍為賓館、寫字樓。 (2)公司將南昌長途汽車站商業項目第一層(部分)約 110 平方米、二層(部 分)西面的店面(面積不低于 30 平方米)出租給雅庭物業公司作為商業經營 之用,該商鋪建筑面積共計約為 140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雅庭物業公 司承租營業單元用途及經營范圍為酒店及配套、寫字樓。 雅庭物業公司自行辦理上述營業單元的營業執照及政府規定的其它相關營 業手續,并承擔稅務部門規定繳納的各項稅費。雅庭物業公司如改變南昌長途汽 車站租賃場地的規劃用途,與之相關的消防、設計等變更手續申報、相關費用及 相關責任均由雅庭物業公司負責和承擔。 2、 租賃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交納方式 (1)南昌長途汽車站商業項目第四層至第六層,租賃期限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35 年 02 月 24 日止,免租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19 年 01 月 31 日止,免租期內物業管理及水、電等費用不免, 如雅庭物業公司提前營業,則按提前營業面積并按每月 24.83 元/平方米標準計 算租金)。 租金:自 2019 年 02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2 月 24 日止,291,250 元/月; 自 2021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02 月 24 日止,327,660 元/月; 自 2026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31 年 02 月 24 日止, 400,470 元/月; 自 2031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35 年 02 月 24 日止,455,080 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雅庭物業公司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租賃物,即:雅庭物業公司在合同簽訂當日向本公司交納三個月的租金,之后雅庭物業公司應于每季度(即 連續三個月的租期)開始前 5 日之內向本公司交納每三個月的租金,但在雅庭物 業公司按合同相關約定將全部履約保證金支付給本公司之日起,雅庭物業公司按 月(即每月開始前 5 日內)支付本公司租金。本公司在收到租賃費用后須開具合 法有效之正式發票予雅庭物業公司。 履約保證金(押金):雅庭物業公司應向公司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1,747,500 元。待雅庭物業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與江西中悅實業有限公司之間關于 與營業單元有關的租賃合同訴訟糾紛審理終結之日起一個月內,雅庭物業公司將 該履約保證金向本公司交清。但無論何種情形,雅庭物業公司向本公司交納該全 部履約保證金的期限不超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4 個月。 (2)南昌長途汽車站商業項目第一層(部分)約 110 平方米、二層(部分)西 面的店面(面積不低于 30 平方米),租賃期限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 起至 2035 年 02 月 24 日止,免租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18 年 07 月 31 日止,免租期內物業管理及水、電等費用不免,如雅庭物業公 司提前營業,則租金自營業日起開始計算(如營業單元部分面積提前營業的,則 按提前營業面積并按每月 89.33 元/平方米標準計算租金)。 租金:自 2018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2 月 24 日止,12,506.20 元/月; 自 2021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02 月 24 日止,14,070 元/月; 自 2026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31 年 02 月 24 日止,17,196.20 元/月; 自 2031 年 02 月 25 日起至 2035 年 02 月 24 日止,19,541.20 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雅庭物業公司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租賃物,即:雅庭物業公司 在合同簽訂當日向本公司交納三個月的租金,之后雅庭物業公司應于每季度(即 連續三個月的租期)開始前 5 日之內向本公司交納每三個月的租金,但在雅庭物 業公司按本合同相關約定將全部履約保證金支付給本公司之日起,雅庭物業公司 按月(即每月開始前 5 日內)支付甲方租金。本公司在收到租賃費用后須開具合 法有效之正式發票予雅庭物業公司。 履約保證金(押金):雅庭物業公司應向公司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75,037.20 元。待雅庭物業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與江西中悅實業有限公司之間關于 與營業單元有關的租賃合同訴訟糾紛審理終結之日起一個月內,雅庭物業公司將該履約保證金向本公司交清。但無論何種情形,雅庭物業公司向本公司交納該全 部履約保證金的期限不超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4 個月。 3、其他事項 (1)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①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②政府決定征用營業單元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營業單元。 (2)雅庭物業公司如拖欠租金、水費、電費等費用的,應向公司承擔違約 金,違約金為:拖欠日乘以拖欠費用金額的 0.6‰。如因雅庭物業公司拖欠上述 費用導致公司遭受的損失超過該約定的違約金的,雅庭物業公司按公司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3)雅庭物業公司擅自將營業單元全部或部分轉租或轉借他人的,應向公 司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營業單元面積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幣伍拾元。且該轉 租合同無效,公司有權隨時收回整個營業單元。 (4)在確定雅庭物業公司是否有違約行為時,雅庭物業公司的雇員或獲準 使用人的任何過錯或違約行為均視作雅庭物業公司本身的過錯或違約行為。 (5)特別約定:在租賃期限內,如遇政府規劃、征收、建設需要、公司或 其他企業對房屋范圍內土地的開發建設需要、租賃房屋產權轉讓等原因,公司有 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營業單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書面通知雅庭物業公 司。在此情形下,雅庭物業公司應當在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條件向公 司交還營業單元,且公司不承擔雅庭物業公司任何費用和損失的賠償責任。雅庭 物業公司同意放棄在同等條件下對營業單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7)雅庭物業公司無約定或法定事由而單方面終止合同,除賠償公司因此 造成的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公司退還履約保證金。公司無約定或法定事由而單 方面終止合同,應賠償由此造成雅庭物業公司的直接經濟損失,并返還履約保證 金。 (8)雅庭物業公司須按本合同約定向公司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否則公司 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雅庭物業公司除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之 外,還應向公司承擔履約保證金額 30%的違約金。 (9)雙方均應按約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 約方因此主張權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律師費等)。 4、爭議解決: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尋求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應向營業單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合同生效: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擬與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將南昌長途汽 車站商業項目第四層至第六層,以及南昌長途汽車站商業項目第一層(部分店 面)、第二層(部分)西面店面租賃給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利于保護 公司物權,降低公司因江西中悅實業有限公司欠交公司租金,終止租賃合同的損 失,保障公司站場商業物業的穩定與開發,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風險分析 公司本次擬與南昌雅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可能存在一定 的房屋租賃風險。公司已在《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租金支付方式為承租方先 支付租金后使用租賃物,即:承租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向本公司交納三個月的租金, 之后承租方于每季度(即連續三個月的租期)開始前 5 日之內向本公司交納每三 個月的租金,公司亦已要求承租方股東及家族企業為承租方履約提供連帶責任擔 保,促使承租方及時履約,從而降低房屋租賃風險。 特此公告。 江西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4 月 26 日